我校启动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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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近期启动了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坚持国家标准原则、宽口径培养原则、个性培养原则和资源共享原则。要求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招生的须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招生的,可以按一级学科也可以按二级学科来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培养方案修(制)订中,鼓励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学科基础课一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设置学科基础课两门。另外,新设跨专业补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在学制学分上,将博士研究生学制规定为4年,最长年限为6年。在学分要求上,博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为16学分,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为30学分。
本次修(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19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于霞)